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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税局支持建材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2015年09月17日  湖北墙材科技网

本网讯  9月9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王季华率调研组一行3人专程来到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就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新政听取重点建材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据湖北省建材联合会秘书长李燕萍介绍,今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下称“78号文”)和《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下称“73号文”),对建材工业尤其是墙材、混凝土及水泥制品、水泥等工业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华新水泥、葛洲坝水泥、亚东水泥、武汉双强管业、武汉春笋墙材、湖北神州建材、武汉和平、华源丰、武汉华宇等重点企业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与会代表表示,“78号文”和“73号文”从印发到执行只有短短20天,企业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原料配比、资金准备、合同变更等方面都有些应急不暇,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冲击。

业内专家和部分参加座谈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表示,“78号文”和“73号文”的出台之前可能征询意见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废渣掺兑比的调整缺乏科学依据。新政策中关于综合利用的资源范围也相应收窄,可能导致一些固废资源被弃之不用。

墙材工业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波动较大,行业整体比较脆弱,但该行业对固废资源的消纳量却是最大的。这次税收政策调整,将墙材企业过去普遍享受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改为“即征即退”,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较大压力。

参加座谈的企业代表及业界专业人士还反映,采购上游固废资源的抵扣增值税票难以落实,而地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也还没出台,加上下游建筑业营改增时间表尚未确定,这些都给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新政的执行带来不利。

王季华表示,建材工业是湖北省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主体,消纳固废占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总量的八成左右,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税务部门将实事求是向上级单位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并努力用足用活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切实推动建材工业在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更上一层楼。